湘安办函﹝2021﹞38号
各市州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4月26日上午9时30分时许,邵阳市新宁县回龙寺镇北兴社区发生一起电子礼炮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据初步调查,事故原因是该机型电子礼炮设计缺陷,本体上无防回火装置,点炮时产生回火导致发生爆炸。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电子礼炮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通常意义上所称电子礼炮,是指使用液化气、氢气、汽油等易燃易爆气体(液体)与氧气,混合在铁管内,由电子点火装置点火后形成气体燃爆的一种装置,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爆炸风险高、杀伤力强,且缺乏科学严谨的安全评估论证,事故风险高,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电子礼炮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切实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立即暂停使用。前期,省安委办部署要求各地组织开展电子礼炮排查摸底。大多数地方已开展摸排并上报数据,对无牌无证等电子礼炮采取了取缔、收缴或报废处理,但仍有少数地方迟迟未上报排查情况。请各地以县为单位,组织公安、应急管理、民政、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对电子礼炮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再次开展一次全覆盖、地毯式大排查,全面掌握本地电子礼炮行业的底数,做到台账清楚、数据准确。对排查出来的电子礼炮全部予以封存,暂停使用;对无牌无证等电子礼炮坚决先行取缔、收缴或报废处理;自即日起,在未经科学严谨的安全评估认证前,不得生产销售使用电子礼炮。
三、强化安全监管。电子礼炮作为新生事物,现行法律法规暂未明确具体的安全监管部门,存在着管理责任不清楚、安全标准不明确等问题。为了不出现监管空档,请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行业相近、职责相关”的原则,依环节先行明确一个部门具体牵头负责其日常监管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必要时主动上前一步,勇于担当作为,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合力,对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电子礼炮的,一律提请有权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有关贯彻落实情况,请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曾育才,13875977300,xtc897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