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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花炮与厨具网—工商部门提醒:年前购买烟花爆竹要做到“四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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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提醒:年前购买烟花爆竹要做到“四看”

2010-1-25 新华网


       

     新华网银川1月24日电(记者马俊)春节临近,各种烟花爆竹产品都随之进入消费旺季,同时制假售假者也开始乘机牟取非法利益。为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为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选购烟花爆竹要做到“四看”。 

    一要看经营者证照。我国对烟花爆竹产品的销售有严格管理,采取有证销售,所以消费者在选购时要注意查看经营者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要看产品外观。查看产品是否有漏药、脱壳、变形、泥底是否松脱等情况。 

    三要看包装标志。包装标志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级别、装药量、燃放安全区域、生产日期、保质期、制造商或经销商名称或地址,同时还必须有安全警示语和燃放说明等。 

    四要看专营检封标识。如在宁夏销售的烟花爆竹必须加贴“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监制”的专营检封标识,无此标识一律不准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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