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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一顶橘红色帐篷出现在青羊大道成都花园对面的空地上,这就是2010年“成都市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之一。1日起,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二环路以外的烟花爆竹销售点的配送工作正式开始。2月10日至28日,市民可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的784个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其中一环路以内设置了79个烟花爆竹销售点,而去年一环路以内一个销售点也没有。
销售点位 一环路内也买得到
今年,五城区(含高新区)共设烟花爆竹销售点784个,其中限放区域(三环路以内)设销售点571个,非限放区域(三环路外)设销售点213个。“销售点比去年减少了150个,但是一环路以内设了79个点位,以方便市民购买。”成都市安监局危化处工作人员介绍,减少的销售点位集中在三环以外的交通干道上。
销售时间 2月10日至28日
成都市实行烟花爆竹统一配送,烟花爆竹产品由批发公司统一配送到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销售。配送车辆必须同时随车携带由公安机关出具的《爆炸物品运输证》、《2010年春节烟花爆竹配送车证》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配送的货票,运输线路必须事先报公安机关批准。
销售时间:从2月10日(农历腊月二十七)至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五)。其他区(市)县销售时间从1月29日(农历腊月十五)至3月17日(农历二月初二)。
燃放时间 跟去年规定一样
跟去年一样,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农历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初六和正月十五的7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三环路以外地区,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禁放区域 天府广场不能放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教学、科研等事业单位;2、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3、文物保护单位、物资储存仓库、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机动车停车场;4、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及周边200米范围内;5、医疗机构、敬老院、幼儿园、疗养院、商场、娱乐场所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6、天府广场、火车北站广场及周边100米;7、春熙路、红星路二段、文殊坊、宽巷子、窄巷子等人员密集地;8、城区主要道路、进出城通道及其周边50米;9、由区(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或场所。
禁放种类 9类烟花禁卖禁放
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线香类、造型玩具类、鞭炮类、组合烟花类、小礼花类、烟雾类等9类烟花爆竹产品禁止经营燃放。“与去年不同,今年允许经营燃放吐珠类魔术弹。”今年是“禁改限”的第二年,相关部门对烟花爆竹的经营燃放种类稍微有些放宽,组合烟花类的外包装高度从去年的40厘米,放宽到5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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